防火門及防火卷簾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
防火門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由常開防火門所在防火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常開防火門關閉的聯動觸發信號,聯動觸發信號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或防火門監控器聯動控制防火門關閉。
2 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門的開啟、關閉及故障狀態信號應反饋至防火門監控器。
2 防火卷簾的升降應由防火卷簾控制器控制。
3 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聯動控制方式,防火分區內任兩只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或任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 1.8m 處;任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到樓板面;在卷簾的任一側距卷簾縱深 0.5m~5m 內應設置不少于 2 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
2 手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兩側設置的手動控制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升降。
4 非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聯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所在防火分區內任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作為防火卷簾下降的聯動觸發信號,并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直接下降到樓板面。
2 手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兩側設置的手動控制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升降,并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聯動控制器上手動控制防火卷簾的降落。
5 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 1.8m 處、下降到樓板面的動作信號和防火卷簾控制器直接連接的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反饋至消防聯動控制器。
條文說明
防火門及防火卷簾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門有常閉型和常開型。常閉型防火門有人通過后,閉門器將門關閉,不需要聯動。常開型防火門平時開啟,防火門任一側所在防火分區內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報警按鈕報警信號的“與”邏輯聯動防火門關閉。防火門的故障狀態可以包括閉門器故障、門被卡后未完全關閉等。
木條規定了防火卷簾控制器的設置要求。
本條規定了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設計要求。
設置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主要用于防煙、人員疏散和防火分隔,因此需要兩步降落方式。防火分區內的任兩只感煙探測器或任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 1.8m 處,是為保障防火卷簾能及時動作,以起到防煙作用,避免煙霧經此擴散,既起到防煙作用又可保證人員疏散。感溫火災探測器動作表示火已蔓延到該處,此時人員已不可能從此逃生,因此,防火卷簾下降到底,起到防火分隔作用。地下車庫車輛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也應按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設置要求設置。本條要求在卷簾的任一側離卷簾縱深 0.5m~5m內設置不少于2 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是為了保障防火卷簾在火勢蔓延到防護卷簾前及時動作,也是為了防止單只探測器由于偶發故障而不能動作。
聯動觸發信號可以出火災報警控制器連接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組成,也可以由防火卷簾控制器直接連接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組成。防火卷簾控制器直接連接火災探測器時,防火卷簾可由防火卷簾控制器按本條規定的控制邏輯和時序聯動控制防火卷簾的下降。防火卷簾控制器不直接連接火災探測器時,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按本條規定的控制邏輯和時序向防火卷簾控制器發出聯動控制信號,由防火卷簾控制器控制防火卷簾的下降。
本條規定了非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設計要求。
非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大多僅用于建筑的防火分隔作用,建筑共享大廳回廊樓層間等處設置的防火卷簾不具有疏散功能,僅用作防火分隔。因此,設置在防火卷簾所在防火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即可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一步降到樓板面。
本條規定了防火卷簾系統的聯動反饋信號要求。